• 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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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基準法第19條規定: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說明:   =民國73年7月19日制定條文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理由-參照「勞動契約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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