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六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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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說明:   =民國73年7月19日制定條文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理由-參照「工廠法」第二十五條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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