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事件法第四十三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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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事件法第43條規定:   工會應將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之一及前條之訴訟所得,扣除訴訟必要費用後,分別交付為選定或視為選定之勞工,並不得請求報酬。   說明:   =民國107年11月9日制定條文 工會應將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之一及前條之訴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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