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事件法第四十七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41

     

    勞動事件法第47條規定:   勞工就請求給付工資、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退休金或資遣費、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賠償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者,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之十分之一。 ...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