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問題-勞基法退休金可以分期給付嗎?

28 Jun, 2018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勞工退休金制度係課予雇主照顧勞工退休生活,保障老年經濟安全之制度,而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給付制。依勞基法第55條第3項規定:「第一項所定退休金,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如無法一次發給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分期給付。本法施行前,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從其規定。」而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所定雇主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分期給付勞工退休金之情形如下:一、依法提撥之退休準備金不敷支付。二、事業之經營或財務確有困難。」

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審核該公司應付退休金分期給付應注意左列原則:
(一) 該公司之經營或財務確有困難;
(二) 事先徵詢本案退休勞工之意見;
(三) 該公司何以分五年付款請其詳敘理由;
(四) 該公司提供何種擔保,保證其分期給付退休金到期履行。(民國 77 年 04 月 22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7)台勞動三字第 11535 號函可資參照)。


瀏覽次數:212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