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勞動訴訟,勞工找律師免費?

02 May, 2017

問題摘要:

特別是對於那些無法負擔訴訟費用或律師費用的人來說。法律扶助和勞工權益基金提供了寶貴的支援,幫助那些需要法律協助的人獲得所需的服務和補助。這些資源對於保障勞工權益和解決勞資爭議起著重要作用。

律師回答:

關於這句話,可能是真的,但也不完全對,畢竟發生勞資爭議時,如果勞工對於相關法令不熟悉,此時可以找免費律師,如各地區所公所及勞工局很多都是免費律師,法律扶助不僅是協助勞工到法院對雇主提起法律訴訟,其他諸如法律諮詢、調解或和解的協助、法律文件撰擬,以及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費用的協助,都在法律扶助的範圍之內。其他重要的法律扶助辦法,如為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大量解僱勞工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辦法」以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均有相關規定。

 

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對象主要為無力負擔訴訟費用或律師報酬的民眾,亦有執行勞動部的勞工訴訟扶助專案,但是勞資爭議事件,僅有限於〈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依法給予補償或賠償、雇主有未依〈勞保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工會理、監事及會員代表、工會發起人或籌備人遭不當解僱,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者。

 

更重要的是,訴訟費用要自己負擔,律師也要屬於法律扶助律師,由於勞資案件非常專業及繁重,而辦理法扶案件須受到嚴格法扶控制,並僅得領取少許報酬,不少知名律師均不願隨便接受法扶案件,所以通常就是祇能期待熱情的律師協助自己打官司。

 

各縣市勞工權益基金

 

除了勞委會設有勞工權益基金之外,目前在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與桃園縣、新竹縣等地亦設有專門的勞工權益基金,以補助訴訟費用或生活費補助等各項費用為主,各地規定的申請要件大致以勞工戶籍地或勞務提供地,通常除台北市以外,各地提供保護基本上比勞動部廣,同時因為是採取勞工先付錢到律師,再由機關給付予勞工,可以任由勞工自己選擇自己信任的律師,因此可以在補助情況下找到與自己理念相同的律師。

 

其他,各縣市或勞動部補助失業勞工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除了補助勞工針對勞資爭議提起訴訟之費用外,對於勞工因終止勞動契約所生爭議提起訴訟,且在訴訟期間未就業,亦補助訴訟期間的必要生活費用。勞工申請此項補助時,勞工因終止勞動契約所生爭議提起訴訟:勞工被雇主解僱,要求確認僱傭關係,並請求給付資遣費、積欠工資或退休金。或是勞工依〈勞基法〉第14條規定終止契約,並請求給付資遣費、積欠工資或退休金。

 

勞工在訴訟期間未就業。勞工無資力:勞工申請法律扶助被准予全部扶助,或是在性別工作平等爭議之訴訟,經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同意補助且無資力。勞工未同時請領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勞工保險傷病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津貼、補助或其他政府機關同性質之給付、津貼。

 

勞工在發生訴訟時,可以通過地方政府提供的免費律師服務和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支援,獲得免費的法律諮詢和訴訟代理服務。通過這些資源,勞工可以減輕經濟壓力,確保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充分的專業支持。

 

(相關法條=勞動基準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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