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的每日薪資,是以月薪除以該月工作日(22或23天等)

21 Mar, 2025

問題摘要:

月薪制的核心概念是確保勞工在不論是否出勤的情況下,每天都能獲得相同的薪資,這是基於勞動基準法第39條的規定,保障勞工在休假期間仍能獲得工資。在薪資計算方面,多數企業採用30天作為計算基準,以維持薪資穩定並確保計算的便利性。雖然不同企業可能會採用不同的計算方式,例如依照實際天數計算薪資,但一般而言,固定30天的方式較為常見,因為它能夠減少每月日薪變動的問題,並且讓請假與加班費的計算更為一致。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月薪制的概念是不管是工作日還是非工作日,每天都有一天的薪水,這主要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的規定,其中明確指出:「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這表示勞工在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時,雖然無需出勤,但仍然可以領取工資,這也是月薪制薪資計算的核心基礎。一般來說,在計算月薪時,應該以全月的天數作為除數來計算日薪,而若無特別約定,企業通常採用30天作為標準計算方式,這樣可以確保薪資的計算方式統一並且避免因月份天數不同而導致薪資變動的問題。
 
假如勞資雙方在到職時沒有特別約定大小月天數計算方式不同(實務上多數也不會特別約定),按照民法第123條規定,不分大小月一律都是用月薪除以「30日」來算得月薪制的一天工資(月薪總額/30日=一日工資),而用30天來計算,也避免員工在2月份有請假時,雇主用扣除法來計算薪資,會有多扣薪的可能!
 
月薪制相較於時薪或日薪制的薪資計算方式更為穩定,因為無論當月的實際工作日數如何變化,薪資都不會受到影響。這種計算方式適用於大多數的全職員工,讓勞工可以獲得較為穩定的收入來源,而雇主也能更容易進行薪資管理與財務規劃。
 
勞動基準法保障了勞工在休假期間的薪資權益,因此月薪制的計算方式通常以「每月固定薪資」除以「標準天數」來確保計算上的一致性。一般而言,雖然每個月的天數可能有所不同,例如2月有28或29天、其他月份則可能是30或31天,但為了計算的便利性,許多企業會統一採用30天作為平均計算基準,這樣不論月份長短,勞工的日薪都能維持穩定。
 
在實務上,月薪制的薪資計算方式通常會影響請假、加班費以及其他相關補助的計算,例如當勞工請假時,若該假別是無薪假,則會依據月薪除以30天來計算每日扣薪金額。相對地,若勞工在休息日或例假日加班,則依照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標準來計算額外薪資,而計算基準同樣會與月薪制的日薪計算方式相關。因此,了解月薪制的計算邏輯不僅能幫助勞工更清楚自己的薪資結構,也能讓雇主在薪資發放時更加符合法規規定,避免勞資爭議的發生。
 
此外,對於一些特殊產業或工作性質不同的職場環境,雖然大部分企業仍採用月薪制,但計算方式可能會根據行業特性有所調整。例如,部分公司會依照實際日數計算薪資,將每月薪資除以當月的實際天數(如28、30或31天),這種方式在某些行業較為常見,特別是在需要精確計算勞動成本的企業。然而,這樣的計算方式也可能造成每月日薪不同,進而影響請假與加班費的計算,因此多數企業仍傾向於採用固定30天的計算方式,以確保薪資制度的一致性。
 
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可按每月工資除以30日除以8小時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由於月薪制的計算方式與休假、加班、請假等制度息息相關,因此勞工在入職時應該清楚了解雇主所採用的薪資計算方式,確認是否與自身的預期相符。同時,雇主在訂定薪資發放標準時,也應該確保符合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避免因計算方式不明確或未遵守法規而引發勞資糾紛。在現代企業管理中,薪資計算的透明度與公平性是建立良好勞資關係的重要因素,因此不論是企業還是勞工,都應該對月薪制的計算邏輯有基本的認識,以確保權益不受損害並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勞資-工資-薪資計算

(相關法條=民法第123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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