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十七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55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7條立法沿革 事業單位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未於期限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通知或公告揭示;屆期未通知或公告揭示者,按日連續處罰至通知或公告揭示為止。 說明: =民國92年1月13日制定條文 事...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