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註釋-童工定義及工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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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基準法第44條規定: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說明:   由於童工在體能、生理等限制,各國在勞工立法例上均予採取特別保護,我國在勞動基準法亦有相關保護規定。勞動基準法中所稱的童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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