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註釋-童工工作時間之限制

    瀏覽次數:1414

     

    勞動基準法第47條規定:   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說明: 現行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七條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係基於不使童工過度工作之特別保護規定,與該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實施一週...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