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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表排定休息日與工作日之挪移,會否因勞工提前離職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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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班表中休息日與工作日之調整,如係依「一日換一日」安排,須具備三要件:一、事業單位屬勞基法第30條第3項指定行業;二、踐行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程序;三、實際履行調整後之補休安排。若勞工於補休日前離職致使「一日換一日」未實現,則補班日應認為屬休息日出勤,應計算延長工時並給付加班費。雇主不得以排班制度或曆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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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行加班是否可要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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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自行加班」是否能請求加班費,關鍵在於該加班行為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對延長工時的規範。若加班未經公司核准,亦未取得雇主知情同意,即屬「個人行為」,原則上不得請求加班費。若雇主明知而未禁止,或事後承認其工作成果,則可能構成默示同意,雇主仍須支付相應加班費。為避免爭議,員工應落實加班申請流程,雇主亦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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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換補休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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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加班補休制度,核心在於「尊重選擇」、「依法補償」,若補休無法執行,雇主即須依據法律加班工資標準給付報酬。雇主不可提前免責,也不得片面決定補休與否;勞工則應掌握自身權益,在選擇補休與否時,充分解其與加班費之價值差異與法定保障。唯有如此,加班補休制度方能真正發揮平衡彈性與保障的政策效果。 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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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時間回覆老闆訊息是否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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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下班回覆老闆訊息是否算加班」需依三個核心要素判斷:一、訊息內容是否具有即時性與急迫性;二、是否為履行職務之必要;三、是否可提出具體證據證明該段時間實際提供勞務。雇主若於下班時間透過通訊方式指示勞工執行公務,即應依法補登工時與給付加班費。勞工則應主動記錄工作起訖時間,並留存相關通訊、文件完成等紀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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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員工取得共識,上下班免打卡,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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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雖然企業與員工可以達成「免打卡」的共識,但雇主仍須履行記錄出勤的法定義務,否則將面臨違規裁罰與法律風險。為兼顧彈性管理與法規合規性,建議企業可採用替代性的出勤紀錄方式,例如電子考勤系統或手機打卡等,以確保員工權益,同時避免因出勤紀錄不完整而影響企業運營與法律責任。 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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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以代勞工製作出勤記錄?偽造出勤紀錄有何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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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不得任意代替勞工製作出勤紀錄,亦不得擅自篡改工時紀錄,以規避勞動法規。偽造出勤紀錄除可能面臨高額罰鍰,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最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數年有期徒刑。企業若希望在合規的前提下管理員工工時,應該採用合法的工時紀錄方式,並確保所有紀錄皆如實填報,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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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是休息日、週日是例假日?一例一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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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基法對於例假與休息日的安排本質上是採「以週為單位、依週期安排」的原則,重點在於遵守每七日需有一例一休之最低標準,並未限制哪一天必須是哪一類假日,而在休息日加班方面,只要雇主願意依法給付對應的加班費,加班並非不允許。因此,企業若出現「週六不能營業」、「一例一休造成困擾」等說法,多半是對法條誤解,或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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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以約定固定加班時數嗎?是否超過8小時就要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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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固然可以與勞工約定固定加班時數並以固定加班費處理,但須以明確約定、薪資明細標示及合理工時紀錄為前提,否則不僅面臨違法風險,亦無法免除給付差額加班費之義務。對勞工而言,超出約定工時部分即為延長工時,依法即享有加班費請求權,而超過每日8小時工作亦即應啟動延長工時之勞動法保障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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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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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並非單純的除法計算,而應依據勞動契約性質、薪資組成、實際出勤及工時類型予以綜合判斷。「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正確計算,攸關勞工延長工時所應取得的補償權益。對於固定薪制者,應以月薪除以法定正常工時總數(通常為240小時)計算;對於變動薪制者,則應以變動薪資除以實際工作時數為準。唯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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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定加班要主管同意,若工作真的作不完而加班但沒有經主管同意,還能領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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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加班費屬於勞基法保障的基本勞動條件,只要有加班事實,勞工就有權請求報酬。雖然雇主可透過工作規則設定加班申請流程,但不能以此作為否定加班事實或拒絕加班費的理由。勞工應妥善保存出勤紀錄、通訊紀錄等證據,以請求加班費。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勞基法第70條也要求雇主若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